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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公司煉製事業部桃園煉油廠(以下簡稱中油桃煉廠)成立於民國65年,迄今已有47年。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該廠共領有24張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為有效管制桃煉廠空氣污染排放問題,本局持續進行計畫性之查核工作,包括:

1.廢氣燃燒塔查核

統計全廠共設有11座廢氣燃燒塔,包含8座碳氫燃燒塔及3座硫化氫燃燒塔,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相關規定,查核母火溫度、使用時機及排放期間操作條件。     

2.設備元件檢測

統計全廠18個石化製程設施設備元件約30萬個,依據「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設備元件洩漏管制值1,000 ppm,不定期執行設備元件查核,優先抽查重複洩漏元件、儲槽氣體管線、開爐及高溫高壓等製程設備元件。         

3.其他重點污染源-廢水處理設施有機液體儲槽及裝載設施查核

彙整全廠(含沙崙區)共2座廢水處理設施、78座儲槽及3座裝載設施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監督有機液體儲槽開槽前清槽作業、抽測內浮頂槽排氣孔、廢水處理設施及槽車裝卸口氣密狀態,及查核裝載設施廢氣收集與防制設備操作參數等。

依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中油桃煉廠共7根排放管道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進行全時監測,環保局每日檢核連線管道排放濃度,不定期進行監測設施功能及數據查核。

監測網頁相關連結:環境部固定污染源CEMS監測數據紀錄值資料集(https://data.moenv.gov.tw/dataset/detail/AQX_P_187)

隨著民眾對於空氣品質影響健康的重視及已從被動改變為主動探詢空氣品質及污染源排放情形,本局已於106年10月完成「中油桃煉廠空品及時監測(APP)」,向民眾公開桃煉廠西門站、西南站、南門站、廢水場空品測站、大園區沙崙測站等5個測站及7根次CEMS排放管道之監測資訊,使市民能即時掌握桃煉廠周界空氣品質(監測項目包含PM10、PM2.5、SO2、NOx、CO、O3等),共同監督桃煉廠的運作。

  • 聯絡人:游裕翔
  • 資料來源:空氣品質保護科

依據「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緊急應變措施計畫及警告通知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列管之公私場所每年至少辦理一次空污演練,熟悉空污事故應變程序,並藉由演練結果檢討空污措施計畫。為有效管制空氣污染突發事故管制物質,持續要求桃煉廠針對廠內管線及儲槽進行檢查,確認其安全性,嚴格監督該廠應變流程檢討。

依據本局盤點中油桃煉廠各項污染源及防制設備相關資料,評估可行之再減量空間,針對全廠減量、廢氣燃燒塔、VOCs逸散源及陳情管制4個面向,要求增設污染防制設備、優化現有操作條件及落實設備元件修護等,訂定改善規劃及期程,並納入經濟部每半年辦理「經濟部所屬國(公)營事業空氣污染防制及改善作為檢討會議」追蹤,以控管各項改善計畫執行進度及改善成效。

桃園煉油廠在桃園設廠長達47多年,近年因周邊土地持續開發規劃,屢遭地方民眾陳情抗議空氣污染、異臭味和工安意外。為加強本局稽查深度及廣度,於113年10月24日辦理桃園煉油廠聯合總體檢(包公車)專案會前會,由陳世偉局長擔任召集人,會同環保局各業務科主管,討論聯合總體檢規劃及查核重點,並於113年11月12日上午9點啟動「包公車」總體檢專案,率領8位專家學者與57名同仁前往中油桃煉廠,進行空污防制、水污處理、廢棄物處置、毒化物管理及土水整治等全方位總體檢,共發現32項缺失及2項違規,依法裁處新臺幣67萬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