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推動「靜桃計畫」,自112年6月起強力執法,啟動跨局處聯合稽查,針對全市飆車及車輛噪音熱點,整合環保、警察、監理、交通及經發等機關資源,全面提升取締強度。
具體作為包括:擴大辦理聯合稽查勤務、加強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特別針對深夜及凌晨時段)、增加警察路邊臨檢與通報到檢、經發局加強輔導汽機車商業合法經營,透過「科技執法+人力稽查」並行,全面管制違規噪音車輛。另透過進入校園辦理宣導活動,強化噪音管制法規與正確用車觀念之教育,從源頭培養守法意識,降低改裝及違規行為發生。
全國首創劃定「寧靜示範區」,於民眾陳情熱門路段設置聲音照相設備,機動式科技執法及告示牌,並結合各局處分工合作:
- 環保局:設置聲音照相設備並執行科技執法、環警監聯合稽查。
- 警察局:強化巡查通報、設置闖紅燈及測速照相設備,取締危險駕駛與超速行為。
- 交通局:投放資訊可變告示牌提醒用路人、實施號誌時制短周期及不連續管制等交通工程措施。
行政救濟管道:人民如對本局開立之噪音超標裁處書認有違法或不當,致權益受損者,得循下列途徑提出行政救濟管道申訴:
- 陳述意見: 請填寫陳述意見書(可至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載明裁處書字號、基本資料、請求事項及事實理由,以書面向本局提出。
- 訴願: 請填寫訴願書(內容包括訴願人基本資料、裁處書字號、裁處書影本、訴願事實及理由、訴願日期、證據等),自裁處書送達翌日起30日內,向本局提起訴願,經審查後,再轉送桃園市政府審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