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查獲桃園阜盟企業排廢水又排臭氣 採告發併罰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日前查獲阜盟企業排放淡藍色廢水,經採樣送驗,30日檢測報告出爐,化學需氧量及重金屬銅都超出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另該公司於印刷製程中產生油墨臭氣,也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合併處罰51萬元,並列入優先管制名單,增加稽查強度。
環保局25日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桃園區鹽務路一帶常常散發陣陣的臭油味,立即派員前往稽查,稽查人員到場後果然聞到一股油墨異味,經比對附近列管工廠的許可資料,研判設廠於鹽務路上,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的阜盟企業嫌疑最大,隨即進廠稽查。
阜盟企業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的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及廢水排放許可證,環保局稽查人員於印刷機旁聞到濃濃的油墨臭味,經仔細追查發現該製程廢氣未有效收集至處理設備,直接逸散至大氣中,當場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告發,處罰10萬元,限期一週內內改善完成,逾期未改善按日連續處罰至完成改善為止。
另一組稽查人員於該廠放流口發現排出異常的淡藍色廢水,立即採樣檢測pH及水溫雖都正常,但仍採樣攜回檢驗化學需氧量及重金屬,30日檢測報告出爐,化學需氧量157mg/L,重金屬銅3.63mg/L都超出放流水標準,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告發,重罰41萬元,限期一週內完成改善,逾期未改善按日連續處罰。
環保局強調,遭稽查告發的工廠,環保局除限期改善,都會列入優先管制名單,增加稽查強度。若認定為污染情節重大,將依法勒令停工。如有違反刑法規定,再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並追究環保專責人員的業務責任,不排除報請行政院環保署廢止專責證書,一旦被廢證後5年內不得再請領。
環保局呼籲業者,平時應做好污染防治措施,定期檢查收集設備管線是否洩漏,如有破損應立即維修,並維持處理設備的正常運作,千萬不要有僥倖投機行為。同時鼓勵民眾,如發現任何污染行為,可透過0800-066666報案專線向環保局檢舉,共同打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