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為推廣智慧資源回收及循環經濟,訂定「桃園市媒合公有土地設置智慧資源回收機方案」,對本合作方案有意願者歡迎申請。
二、申請方式:
(一)申請截止時間:114年3月31日下午5時截止(倘截止收件日為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其休息日之次日代之)。
(二)申請方式:
1、以親送或郵寄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請,以文件送達日為申請日。
2、於提出申請時,請併同提供佐證資料及文件之紙本送至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330026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 號1 樓, 桃園市政府環境管理處, 聯絡窗口: (03)3381900#204康小姐)。
3、本案合作方案、設置地點參考名單詳附件,資料僅供提案單位自行評估適合其設備設置之場域, 如有其他公有土地建議地點,請於申請書內說明。
三、相關附件:
(一)桃園市媒合公有土地設置智慧資源回收機方案 。
(二)媒合申請書。
(三)合作契約書(參考)。
(四)公有土地地點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