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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

  • 發布單位:噪音管制科

主旨:預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

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