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桃園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

  • 發布單位:一般廢棄物管理科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4月28日訂定公告之「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事項三第一款有關桃園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