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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送驗井水須知

  • 發布單位:環境保護局

一、為確保民眾用水安全,爰提供本市市民免費採樣及檢驗非自來水水源水服務,使民眾進一步瞭解水源水質。

二、凡符合申請規定之本市市民,可填寫申請書郵寄、傳真或親送至本府環境保護局,受理後將與申請人會同採樣,並於14日內寄送檢測報告書。

三、受理資格條件如下(一)設籍桃園市之市民(請於申請書黏貼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二)可受理檢驗之水源係為桃園市境內供使用之井水、山泉水、溪水、湧泉等。(三)同一水源之檢測間隔不得少於6個月(以前次採樣時間為準)。

四、申辦方式: (一)可填寫申請書寄送(330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或傳真(03-4626513)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辦。(二) 可親至本府環境保護局櫃臺填寫申請書(請攜帶身分證)。(三) 可至本局網址: https://tydep.tycg.gov.tw/News.aspx?n=20034&sms=19374&_CSN=4352 

五、申請時間:每週一至五,上午8:30-12:00 、下午1:00-5:00。

六、檢驗報告約二-三星期可收到,若有任何問題請電(03)338-6021分機2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