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計畫緣起
依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本府環境保護局透過補助方式推動市民優先購置一級能源效率冷氣,改善更多高溫敏感族群(0至6歲幼童或65歲以上長者)居住環境室內空氣品質、提升節能效率及降低熱傷害風險,特辦理本計畫。
貳、 申請期間
自115 年 7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若於期限屆滿前發生經費提前用罄或預算調整等情事,本府得隨時公告截止、延長或終止補助申請。
參、 補助對象
設籍本市之幼童(0至6歲)或長者(65歲以上),且設備使用地址須位於本市轄內,用電類別須為「非營業用」。
肆、 補助項目及額度
汰換(須有舊機)購置或新購符合經濟部能源署核准登錄之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一級之冷氣(不含移動式冷氣、冰水主機),每處(戶)地址(電號)限補助1台,每台補助5,000元為限,未達上限金額者依實際購置金額補助。
伍、申請作業
請至「桃園網路e指通」線上提出申請。原則分成二階段申請,購買完再申請,倘可同時提供應備文件1~9者,則一次申請即可。(7/1 下午1:00開放申請)
陸、應備文件清單:
第一階段
1.線上填寫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一級能效冷氣購置補助計畫申請表。
2.申請人及高溫敏感族群身分證明文件。
3.高溫敏感族群實際居住證明。(其戶籍地與設備使用地相同,則免附)
4.近半年內任1期台電公司用戶電費單。
5.載明型號之發票影本。
第二階段
6.冷氣安裝前中後照片。
7.汰換購置或新購一級能效冷氣證明文件。
8.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戶名應同申請人)
9.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揭露表(如適用)。
柒、 注意事項
- 限由「桃園網路e指通」線上提出,不接受臨櫃辦理。
- 審查順序:以本府收件時間先後為準。
- 不予補助情形:本年度已申請「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降溫節能補助計畫」任一補助方案者、或同一台冷氣已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如經濟部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申請資格不符、文件不齊且逾期未補正、未配合現場查驗等。
- 廠商選擇:本府無推薦特定廠商,申請人應自行尋找合格廠商施作。
- 資料授權:申請即視同同意本府調閱台電 114 年至 119 年之用電資料,並配合相關用電調查。
詳細內容,請參閱本補助計畫公告。
※ 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降溫節能補助計畫-家用空調設備清洗尚有名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