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計畫緣起
依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本府環境保護局為推動室內空氣品質改善及降溫節能行動,強化高溫敏感族群(0至6歲幼童或65歲以上長者)居住環境之熱風險調適能力,特訂定本計畫。以「降溫、節能、減碳、健康」為核心,透過補助本市家用空調設備清洗、裝設玻璃隔熱膜及購置一級能源效率冷氣等方案,提升設備運轉效率,降低用電需求,引導市民重視「室內微環境優化」,共同參與高溫調適節能減碳行動。
貳、 申請期間
自115 年 6 月 10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或計畫經費用罄止。本府得視補助款支用情形提前公告中止或延長。
參、 補助對象
設籍本市之幼童(0至6歲)或長者(65歲以上),且設備使用地址須位於本市轄內,用電類別須為「非營業用」。
肆、 補助項目及額度
本計畫採擇一申請,未達上限金額者依實際購置金額補助。每處(戶)地址限補助 1 台(室),同住同時有幼童及長者者,上限增為 2 台(室)。
A:家用空調設備清洗:每台補助 1,000 元為限。
B:裝設玻璃隔熱膜:每室補助 1 萬元為限。(已額滿,如有釋出名額,將另行公告)
C:1級能效冷氣購置:每台補助 1 萬元為限。(已額滿,如有釋出名額,將另行公告)
伍、 申請作業
請至「桃園網路e指通 」線上提出申請,先登記再送件。
應備文件清單:
1. 115年桃園市高溫敏感族群降溫節能補助計畫申請表。(線上填寫)
2. 申請人及高溫敏感族群身分證明文件。
3. 高溫敏感族群實際居住證明。(其戶籍地與設備使用地相同,則免附)
4. 近半年內任1期台電公司用戶電費單。
5. 設備施作前後照片(含施工中)。
6. 載明型號之發票或收據影本(家用空調清洗免載型號)。
7. 玻璃隔熱膜或1級能效冷氣設備證明文件(清洗方案免附)。
8.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9.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揭露表(如適用)。
陸、 注意事項
• 審查順序:以本府收件時間先後為準。
• 不予補助情形:申請資格不符、文件不齊且逾期未補正、重複申請補助、未配合現場查驗等。
• 廠商選擇:本府無推薦特定廠商,申請人應自行尋找合格廠商施作。
• 資料授權:申請即視同同意本府調閱台電 114 年至 119 年之用電資料,並配合相關用電調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法規與附件內容,請參閱附件原始文件及官方公告。